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满足新形势下养殖业转型升级对事业化、组织化兽医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全区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农(医)发〔2017〕5号)等文件,我局制定了《灵武市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请您将意见建议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五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等反馈至我局。联系电话:0951-4027231。电子邮箱:lwsdwjkzx@163.com。
附件:1.灵武市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灵武市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