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和合法宅基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由灵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制定《灵武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南(试行)》。现将该政策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措施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请将意见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意见征求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951-4039101
传 真:4039101
电子邮箱:nxlwsnmj@163.com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