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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79W/2022-0004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1-30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农用残膜回收 政策解读

《灵武市2021-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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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有效治理“白色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灵武市2021-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制定过程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与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求,我局拟定了《方案》,在征求了各乡镇、农林场、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印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全面推行残膜回收与加工再生利用,建立完善残膜回收、项目补贴、政府监督和市场运作的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农业残膜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市残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多渠道、深层次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严重性,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残膜回收与加工再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农民主动开展废膜回收交售,避免二次污染。

(二)示范推广可降解农膜新技术。大力推广可降解农膜,严厉打击农资经销网点出售不达标农膜,严格地膜使用标准,不得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农用地膜,降低残膜回收难度,提高残膜回收率,控制和逐步消除残膜污染。

(三)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充分利用各级财政惠农补贴项目资金,加大农用残膜机械化捡拾、网点建设、网点收购、加工利用和宣传培训等补贴。

1.计划建设残膜收储点3个,由农业农村局遴选审查后确定残膜回收点,达到验收标准的回收点一次性补贴6万元,回收残膜每吨补贴1500元,对回收点分捡、归集、上缴拉运残膜每吨补贴500元。

2.残膜加工企业每加工1吨农用残膜补贴500元。

3.农机作业公司开展机械回收残膜作业由农业农村局遴选审查后确定,机械回收残膜每亩补贴40元。

4.加大购机补贴力度,提高补贴率,对购置残膜回收机械的,每台补贴资金不得超过机具价格的50%。

本方案由灵武市农业农村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030360、4038760

邮箱:nxlwn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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