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精神,申报承担培育任务的单位为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及经区、市、县(区)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经我局研究,决定遴选我市5-6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请符合条件院校、机构、基地级学校积极报名,参与遴选。
遴选具备条件:
1.培育基地应具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培训工作规范,师资队伍稳定,教学水平高,能够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跟踪服务和延伸服务等工作,有两年以上承担农民培训任务经验,培育基地负责人员应具备两年以上涉农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经验。
2、设施条件应能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训的需求,具有能容纳80人以上教室,配备多媒体设施等,能够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习、实操的需要。
3、能够提供培训对象进行实训的基地(自建)。
4、基地每年能够承担我市下达一定数量的培育任务,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和扶贫带头工作。
5、管理科学、规范操作,按照培训规定要求落实培育相关工作任务,建立规范培训档案和工作台账,财务管理严格、规范。
请申报单位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我局近期将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评审。
公 示 时 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4日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4月10日
监 督 电 话:4021319 4021408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