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达《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为确保按时完成本次项目工作,现将项目扶持条件和根据项目扶持条件拟选出的扶持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遇节假日顺延)。举报电话:灵武市监察局0951- 4024319,监督电话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0733。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0日
一、项目扶持条件
(一)2013-2017年评选的四星级示范家庭农场(2017年以来享受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家庭农场除外),均可申报。
(二)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且经济效益、扶贫带动作用明显的家庭农场也可申报。
(三)承担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监测任务的监测县,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的监测家庭农场也可申报。
(四)扶持的家庭农场必须与进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新农直报平台系统紧密结合起来。
(五)对涉嫌违法、失信、有不良记录行为的家庭农场不予支持。
二、项目扶持对象
序号 | 农场名称 | 农场主姓名 | 注册时间 | 示范场评定情况 | 备注 | ||
区级 | 银川市级 | 灵武市级 | |||||
1 | 灵武市万军家庭农场 | 余万军 | 2013/4/6 | 2013年 | 2014年 | ||
2 | 灵武市海峰前进家庭牧场 | 马进乾 | 2013/7/4 | 2013年 | 2014年 | ||
3 | 灵武市军梅家庭农场 | 赵国军 | 2013/4/6 | 2015年 | 2013年 | ||
4 | 灵武市哈宝东家庭农场 | 哈宝东 | 2013/12/4 | 2016年 | 2018年 | 2015年 | |
5 | 灵武市建祥家庭农场 | 马桂霞 | 2014/5/16 | 2017年 | 2015年 | ||
6 | 灵武市永洲家庭农场 | 季建成 | 2014/4/15 | 2017年 | 2018年 | 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