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探索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任务,通过组织实地查阅相关项目资料,项目达到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灵武市监察局0951- 4024319, 监督电话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0733。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5日
序号 |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称 | 牵头龙头企业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验收内容 | 扶持资金(万元) | 验收情况 | 备注 |
2 | 昊王优质大米产业联合体 | 宁夏昊王米业集体有限公司 | 宁夏昊王米业集体有限公司加工区 | 1、昊王优质大米产业联合体始终以推进稻米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为己任,探索“引、建、联、走、保、标、干、促、带、增”的联合体发展十字方针,不断优化创新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订单种植等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优质水稻订单基地建设,奖励发展水稻产业效益明显经营主体。 2、创新健全“引、建、联、走、保、标、干、促、带、增”的联合体发展模式,提升联合体整体发展实力,发挥联合体品牌效益,增加联合体成员的收入,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联合体经营模式的推广、宣传、交流学习以及品牌打造。 | 20 | 合格 | |
合 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