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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7/2021-0067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25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2021年11月25日-12月1日 所属分类 乡村振兴动态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1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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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机制,安全、规范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现将我市2021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随文呈报。

一、资金来源

我市2021年第四批使用及调整资金共计1139.26万元,其中:调整2021年地方债衔接资金1114.18万元(第二批使用计划安排用于2021年灵武市泾兴村至西三村道路拓宽项目2958万元调减1114.18万元);调整使用结余资金25.08万元(灵武市白土岗乡59座温室大棚巩固提升供水工程项目结余资金19.85万元,2021年小额贷款贴息结余资金4.06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利息1.17万元)。

二、使用计划

(一)调整2021年地方债衔接资金1114.18万元使用计划。调整用于2021年灵武市养殖基地人畜饮水三期配水工程792.75万元,用于灵武市养殖基地道路硬化铺设项目160.6万元,用于灵武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150万元,用于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下差资金10.83万元。

(二)结余资金25.08万元使用计划。用于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下差资金9.37万元,用于2021年郝家桥镇泾灵南北村下水管道改造工程15.71万元(总投资47.4万元,第一批拨付资金15.71万元,下差资金31.69万元后续补齐)。

(三)调减2021年灵武市衔接资金300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454号)将第二批使用计划用于2021年马家滩镇大羊其村二代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中的300万元调出上缴财政,调整后的资金为20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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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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