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3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2023年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050万元,分别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1万元、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9万元、银川市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270万元、调整安排一般债券资金780万元。
二、使用计划
(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1万元使用计划。用于崇兴镇中渠村2023年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及桑葚加工项目101万元,灵武市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第二批)40万元,街道办镇河塔社区民生佳苑小区路面维修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240万元,郝家桥镇泾灵南北村包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70万元,合计451万元。
(二)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9万元使用计划。用于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移民群众温室补助项目300万元,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移民群众温室建设项目948万元,郝家桥镇泾灵南北村包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154万元,梧桐树乡杨洪桥村特色瓜菜育苗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5万元,灵武市2023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12万元,合计1549万元。
(三)银川市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270万元使用计划。用于2022年灵武市脱贫户、移民、三类监测对象(不包括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31人2万元,2022年灵武市脱贫户、移民、三类监测对象(不包括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自主创业奖补35.45万元,2023年灵武市脱贫户、移民、三类监测对象128人(不包括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公益性岗位安置补助232.55万元,合计270万元。
(四)调整安排一般债券资金780万元使用计划。调整街道办镇河塔社区民生佳苑小区路面维修项目240万元用于梧桐树乡杨洪桥村特色瓜菜育苗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调整郝家桥镇西渠村牧场奶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0万元用于二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调整劳务移民产业增收项目300万元用于二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262万元、郝家桥镇狼皮子梁泵站线路及泾灵南北村泵站设备改造项目35万元和2022年灵武市脱贫户、移民、三类监测对象(不包括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自主创业奖补3万元,合计780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市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穆永国
监督电话:8684645
附件:2023年灵武市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