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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79W/2024-0043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6-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信息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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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市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调整使用我市2024年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22.24万元,其中:调整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74万元(原用于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51.93万元,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37.81万元),调整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5万元(原用于2024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巩固脱贫成果富民项目-泾兴村七期群众温棚配套附属设施及集体温棚建设项目390.14万元)

二、调整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74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2024年灵武市崇兴镇韩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290万元,灵武市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99.74万元,合计389.74万元。

三、调整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5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灵武市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32.5万元。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受理单位: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8684645  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621日至2024630

通讯地址:灵州大道中段农业农村局6608

电子邮箱:lwsxczxj@163.com

附件:2024年灵武市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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