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调整使用我市2024年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22.24万元,其中:调整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74万元(原用于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51.93万元,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37.81万元),调整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5万元(原用于2024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巩固脱贫成果富民项目-泾兴村七期群众温棚配套附属设施及集体温棚建设项目390.14万元)。
二、调整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74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2024年灵武市崇兴镇韩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290万元,灵武市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99.74万元,合计389.74万元。
三、调整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5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灵武市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32.5万元。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受理单位: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8684645 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通讯地址:灵州大道中段农业农村局6楼608室
电子邮箱:lwsxczxj@163.com
附件:2024年灵武市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