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4年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我市2024年第七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96.66万元,其中:历年结余资金151.02万元(原用于2022年崇兴镇各村渠道砌护项目10.14万元,2022年崇兴镇韩渠村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9.22万元,2022年崇兴镇中渠村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8.38万元,2019年漫水塘村巩固提升村级集体大跨度拱棚建设项目3.11万元,2019年团结村巩固提升村级集体大跨度拱棚建设项目1.3万元,2019年新民村巩固提升村级集体大跨度拱棚建设项目3.49万元,2021年郝家桥镇兴旺村育苗中心建设项目5.11万元,2021年泾灵南村88栋设施温棚场地平整、生产路硬化、供水设施建设、室内外电力设施建设等配套项目17.71万元,2021年泾灵南北村蔬菜配送中心建设项目9.75万元,2022年郝家桥镇崔渠口村分拣车间、晾晒场建设项目2.59万元,2021年石坝村农田平整开发项目3.55万元,2022年临河镇红柳湾村渠道改造及生产道路建设项目8.92万元,2022年临河镇上桥村长枣冷库及长枣晾晒场建设项目1.47万元,2022年马家滩镇马家滩村道路硬化项目10.52万元,2022年梧桐树乡梧桐树村高效蔬菜育苗设施温棚建设项目6.34万元,2022年梧桐树乡沙坝头村西瓜种植园弓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68万元,2022年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日光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81万元,2022年白土岗乡华新村沟道砌护项目6.6万元,2021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产业园五期温棚配套附属建设项目12.21万元,2023年灵武市交通补贴项目21.97万元,2022年灵武市脱贫户、移民、三类监测对象自主创业奖补3.15万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宁财(农)指标〔2023〕661 号)314.49万元(原用于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42.25万元,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6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68.2万元,2024年灵武市崇兴镇韩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11.43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四期五期温棚蓄水池改造项目30.57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产业园蓄水池供水建设项目62.04万元),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宁财(农)指标〔2024〕122号)31.15万元(原用于东塔镇长枣产业融合发展项目19.57万元,2024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富民项目—泾兴村七期群众温棚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1.58万元)。
二、调整202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51.02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2020年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产业园(三期)温棚道路铺设和(四期)60栋大棚换土、供水项目9.54万元,2020年白土岗乡泾兴村一、二期大棚水电分户计量改造和三期温棚室内照明及蓄水池供电项目4.08万元,2020年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产业园四期温棚供电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57万元,2022年梧桐树乡梧桐树村高效蔬菜育苗设施温棚建设项目0.18万元,2022年梧桐树乡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31万元,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92.29万元,2024年灵武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差额资金0.12万元,2023年郝家桥镇上滩韭菜产业融合园门头渠道砌护建设项目17.52万元,2023年郝家桥镇新民村七队新建农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41万元,合计151.02万元。
三、调整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4.49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76.32万元,2024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差额资金238.17万元,合计314.49万元。
四、调整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15万元使用计划
用于2024年温棚种植产业发展补助项目31.15万元。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受理单位: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8684645 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0日
通讯地址:灵州大道中段农业农村局6楼608室
电子邮箱:lwsxczxj@163.com
附件:2024年灵武市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