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现将我市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2025年第四批资金使用计划调整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57.6402万元,其中:调整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6348万元(原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57.4848万元,一次性交通奖补1.58万元,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0.3万元,东塔镇黎明村韭菜种植连栋温室建设项目3.27万元),调整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74万元(原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50万元,老旧设施温棚改造提升补助项目104.74万元),调整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4518万元(原用于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0万元,老旧设施温棚改造提升补助项目21.83万元,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27.6218万元),银川市2025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及闽宁镇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19万元,202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41.8136万元(收回灵武市水务局支白土岗乡59座温棚巩固提升供水工程14.6336万元,马家滩镇西三村石籽沟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5142万元,马家滩镇杨家圈湾村滩羊生态牧场建设项目29.6643万元,东塔镇安家湖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3万元,郝家桥镇退回2023年泾灵南村100栋移民群众温室建设资金36.0858万元,街道办退回2023年灵武市积分制管理项目2.3676万元,临河镇退回二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15.06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项目6.354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18栋移民群众温棚建设项目9.07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产业园分拣车间及制冰车间建设项目3.4822万元,退回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贴息资金0.2819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调整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6348万元使用计划:用于2025年灵武市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到户补助项目3.6248万元,郝家桥镇新民村11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69.01万元。
(二)调整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74万元使用计划:用于2025年灵武市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到户补助项目154.74万元。
(三)调整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4518万元使用计划:用于灵武市2025年劳动力就业补助30万元,2025年灵武市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到户补助项目39.4518万元。
(四)银川市2025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及闽宁镇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19万元使用计划:用于2025年郝家桥镇兴旺村村集体拱棚建设项目114万元,2025年马家滩镇残疾人"一家一年一事"项目5万元。
(五)202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41.8136万元使用计划:用于2025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7.7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产业园西红柿机械分拣车间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21万元,2025年雨露计划2万元,2025年灵武市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到户补助项目101.1136万元。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5日)。如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意见。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受理单位: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8684645 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5日
通讯地址:灵州大道中段农业农村局6楼608室
电子邮箱:lwsxczxj@163.com
附件: 2025年灵武市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