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文  号 生成日期
责任部门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关键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其中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点工作、部门动态等信息215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责1条,领导信息1条,公示公告47条,部门文件3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条,重点工作87条,部门决算10条,涉农资金补贴29条,惠农信息15条,农业综合管理10条,政策解读2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官方微博公开信息1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内容涉及灵武县农业开发办林果站的变更、撤销、合并情况,均依法依规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结合我局“三定”职责,梳理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严格公开属性审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年内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被投诉和泄密的事件。

(四)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重大项目建设、涉农补贴等信息,摆放政府公报,做到政务公开信息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明确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并设置一人专门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全面做好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新标准,还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亮点不足,经常性被动公开等问题。改进情况:我们根据上年度的问题表现,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加大惠农政策、农业项目、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补贴等领域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扩大传播面和影响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灵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深化重点项目、涉农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政策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我局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039101;传真:0951—403910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