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发〔2021〕8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社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控制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着力推进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裁量权办法》,对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7项行政许可、78项行政处罚重新修订了行政裁量幅度,作为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据。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裁量基准细化表》(2021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表(2021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