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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85Q/2023-001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7-3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开展2023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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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各用人单位开展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执法检查对象

2023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行政执法对象采取“双随机”抽取和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

二、评价和执法检查内容

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全面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执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情况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同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需要,依法将检查内容延伸到其他年度。

三、评价方式及工作步骤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诚信)、B(基本诚信)、C(非诚信)三个等级。本次评价工作采取用人单位自评和实地审(复)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自查评分阶段(726日-825日)。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32号)评价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评分(有下属公司的,应当一并开展自查),并提交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于8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二)审查核实阶段(91日-  920日)。对照评价办法内容和标准,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逐一审查,并随机组织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实地审(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认定阶段(921日-  1020日)。依据用人单位自查自评、资料报送、实地审核及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初步评价。同时,将初评结果征求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工商联、信访局、人民银行灵武支行等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综合认定,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四)建档公布阶段(1023日-  1031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将按规定将评价结果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立诚信档案,在新闻媒体和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评定为A级的,授予诚信等级标牌。

(五)评价结果运用。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作为用人单位树立品牌形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和谐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评价结果通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灵武税务局、人民银行灵武支行、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并推送至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用人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加强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的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并指定专人报送相关资料(所需资料请登录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http://www.nxlw.gov.cn/ 下载)。对未按要求时限提供书面审查材料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在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将面向社会公开曝光,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三)实施分类监管。按照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评为A级的诚信单位,减少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在各项评比表彰活动中开辟“绿色通道”审核直接通过;评为B级的基本诚信单位,适当减少日常执法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在各项评比表彰活动中进行复审,问题整改后通过;评为C级的非诚信单位,对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在各项评选表彰活动中审核不予通过。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51-4679540

电子邮箱:nxlwldjc@163.com

地址: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灵武市人民路61号)


附件:1.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书面审查自查表

      2.2023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备查资料

      3.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自查评分表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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