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锚定“法治市监、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推动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制定2025年度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方案,列明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年局党组会前学法25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5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管执法实践效能。二是健全统筹推进机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全覆盖,全面总结成效、正视不足、梳理方向,局领导班子共查摆问题15条,并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法治灵武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两审协同”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审查增量文件17份,审查发现问题文件数7份,复函提醒敦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7份。会同审查拟由本级政府出台或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政策措施8份,提出修改意见数28条。
(二)完善执法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全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审核85件,审核通过率9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查办,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规范裁量权行使。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要求,对每例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存在轻微、首次违法行为逐一甄别,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且在218件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报告中全部运用了《规则》及《裁量基准》裁量案件,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328卷,通报整改问题146项,将证据提取不规范、现场笔录缺执法人员签字、缺少录音录像等问题反馈至各办案单位完成整改,并从办案单位推选的20本优秀案卷中筛选出3件优秀案卷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备查,以查促学,以优促改;发布典型案例25件,发挥以案释法示范引领作用。
(三)聚焦重点领域,筑牢市场安全防线
一是深化民生安全领域执法。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民生计量、虚假广告、特种设备安全等群众关切领域,全年查处违法案件890件,罚没金额149.15万元,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守“三品一特”底线。完成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样、“三小”行业食品抽检、快速检测2289批次,先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集体用餐单位、“3·15”曝光食品排查、校园周边等专项整治,对582家存在问题督促完成整改,下发责改195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28份,查办违法案件55起,罚没款14.5万元;全方位建立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检查经营使用单位242家次,排查风险隐患678条,整改完成率100%;深入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7家、特种设备3603台(套),震后排查电梯1500余台,发现一般问题隐患482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14份,立案4起,结案1起,罚款2万元;围绕保温材料、烟花爆竹、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燃气具及配件,防晒衣、儿童玩具、成品油、重点工业产品等开展17项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55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查办产品质量案件55起,罚没款6.34万元,没收棉被、电线电缆、软管、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塑料购物袋等1633.645米/个/卷/根/公斤,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等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深化电子商务经营者、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治理。引导3家企业申报商业秘密保护站点、1家开发区申报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开展打击聚集性传销专项清查行动3次,对我市134个小区1502户出租屋进行地毯式排查,清退出租屋100余间,查获涉传人员364人,劝返受骗人员250人返回户籍地,为涉传人员及其家属挽回损失10.1万元,传销行政处罚案件68起,收缴罚没款13.6万元,收到锦旗1面。
(四)优化执法服务,提升营商环境质效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轻微、首违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规定(试行)》要求,兼顾市场包容与审慎、活力与秩序,切实做到“首违不罚”、“轻微不罚”。2025年以来,我局实行轻微免罚不予处罚案件共12件,减轻处罚案件15件,从轻处罚案件35件。二是深化监管方式改革。推广“综合查一次”机制,整合检查事项11项,减少多头重复检查30%以上;深化信用监管赋能,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推行信用修复“线上办理”,鼓励失信企业主动重塑信用,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95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1318户,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户。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八进”活动65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知识及典型案例30余期,累计播放量超1000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办案、日常监管中开展精准普法,覆盖经营主体超3000户。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5次,带头参与法律法规学习、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38次,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全面述法;二是狠抓重点工作落实,亲自部署民生领域执法、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重大任务,协调解决基层执法难题23项;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5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2件,1件被驳回诉讼请求,1件当事人撤回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6件,10件决定维持,5件被驳回,1件确认违法后积极整改;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办案人员案情汇报,安排办案单位与法律顾问单位面对面对接,提出明确法定职责、做好出庭应诉准备、规范出庭应诉行为等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成效完成显著,但还存在基层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柔性监管落地存在差距、法治协同联动机制不畅等问题。一是基层执法队伍存在专业人才短缺问题,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专业执法人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难以适配新形势下监管需求;执法装备更新滞后,智慧监管手段应用不够充分,影响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二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包容审慎监管政策理解不深,存在“不敢用、不会用”轻微免罚、从轻处罚措施的情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新业态、新领域细化不足,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健全。三是与司法、公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治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运行效率不高;跨区域执法协作存在壁垒,对跨辖区违法案件查处衔接不够顺畅,监管合力未充分释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再接再厉,以优良的作风、优异的成效,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正本清源,持续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奋力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新贡献。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细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运用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新业态、新领域执法标准,健全柔性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情形,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落地见效;升级执法装备,推广智慧执法系统,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实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加强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建立执法人员“以案练兵”机制,组织案卷评查、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三)聚焦监管重点,提升依法监管效能。 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执法,加大校园食品、网络消费、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健全“三品一特”安全监管闭环机制,强化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改,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案件移送衔接流程,提升协同监管合力。
(四)优化法治服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执法+服务”一体化模式,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广“综合查一次”“信用+智慧监管”,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干扰;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质量品牌建设成果丰硕。着力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开展“市场监管·面对面”“送策上门”“入企问需”等活动22次,解决企业难题136个。指导帮扶兴唐米业、塞上牧源、蒙牛等企业争创自治区政府质量奖和银川市市长质量奖。成功举办“匠心农品·品质灵武”灵武长枣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暨枣王评选活动,覆盖长枣种植户及合作社代表200余人。策划“传质之声·韵动灵州”主题宣传,依托市融媒体中心,联动中央及自治区、银川市级主流媒体,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广泛传播质量理念。
二是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培育5家民营企业、1家商标代理机构申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项目,3家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导银川高新区管委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26亿元。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33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22件/万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101件;驰名商标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
三是精准破解消费痛点问题。畅通“12315”、“1234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快接收、快流转、专人办、专人盯”工作模式,确保消费者诉求及时响应。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2772起,新发展申报ODR网上自行和解企业5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万余元。集中销毁不合格电线电缆、过期食品、侵权商标商品等18种价值3.745万元产品。检定各类计量器具3420台(件),设立民生领域价格监测点7个,严查米面油、肉蛋奶、果蔬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