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近日,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警示培训会,3家连锁药店总部负责人、区域经理及37家单体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采取"四步法"推进工作落实:首先开展法规宣贯,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专题培训,重点解读企业质量体系建立、购销渠道管理、药品追溯等条款。其次部署专项整治,围绕执业药师"挂证"、药品网络销售、"回流药"等重点领域,督促企业根据检查要点开展自查整改。再次强化风险预警,通过分析2024年区市督查通报和日常监管发现共性问题,重点围绕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网络销售、处方药销售、药品领域投诉举报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再强调,再部署,要求企业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挖细查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最后组织参会人员现场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严格执行GSP规范、保证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等11项重点内容。
会议强调,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一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确保其在职在岗,杜绝“挂证”行为。二要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严格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三要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杜绝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四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切实加强药店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要从合法渠道采购。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采购,索取并留存相关资料,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做到来源可查。六要严格做好质量养护。对购进药品严格按包装、说明书标注的储藏要求条件规范存放,保证陈列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