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自治区司法厅和银川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及补贴管理办法》要求,灵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现将本年度法律法援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灵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6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79件,其中刑事案件269件,民事案件91件,行政案件0件,代书319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53.21万元。
二、质量考核情况
通过电话回访、组织律师集中开展同行评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办案质量通报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2025年,经市县两级评查,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核通过法律援助案件679件,其中一类案件13件,二类案件176件,三类案件171件,四类案件319件,案件合格率达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级核拨经费50万元,目前已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33.855万元。
灵武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