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万璐鑫农牧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关于《宁夏万璐鑫农牧专业合作社肉羊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宁万农合函〔2024〕2号)和随文报送的宁夏万璐鑫农牧专业合作社肉羊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材料已收悉。上述材料显示,你公司组织开展了宁夏万璐鑫农牧专业合作社肉羊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此函。
灵武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