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3号)、《自治区水利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宁水河湖发〔2021〕7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及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整改要求,水务局与临河镇对临河镇小红头沟、小马蹄沟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成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15个工作日
联系人:灵武市水务局 杜桂芳 0951-4021712
电子邮箱:lwswj000@163.com
地址:灵武市水务局办公楼503室
附件:1.灵武市临河镇小红头沟、小马蹄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2.小红头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图册.pdf
3.小马蹄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图册.pdf
灵武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