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灵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能灵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函》(国能灵武新函〔2024〕34号)和随文报送的国能灵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材料已收悉。上述材料显示,宁夏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国能灵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宁夏泽禹生态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国能灵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你公司组织开展了国能灵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此函。
灵武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