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东至苏银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配套蒸汽综合管线工程(灵武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函》(宁宝昱函〔2024〕46号)和随文报送的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东至苏银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配套蒸汽综合管线工程(灵武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材料已收悉。上述材料显示,宁夏清溪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东至苏银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配套蒸汽综合管线工程(灵武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宁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东至苏银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配套蒸汽综合管线工程(灵武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你公司组织开展了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东至苏银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配套蒸汽综合管线工程(灵武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此函。
灵武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