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和河道采砂管理要求,为确保全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进一步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灵武市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为灵武市副市长孙学福、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涛、现场监管责任人为自然资源局矿管所所长王彦辉、行政执法责任人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薛永龙,现将灵武市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灵武市水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28日
受理部门: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1-4021702
附件:灵武市2026年河道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管理4个责任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