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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6/2018-9042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10-16
责任部门 灵武市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水务局关于灵武市恒旺牧业有限公司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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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水务局关于灵武市恒旺牧业有限公司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灵武市恒旺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审批灵武市恒旺牧业有限公司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保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灵武市恒旺牧业有限公司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肉羊生态养殖基地内,距灵武市城区30km。2018年8月9日,灵武市发改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建设规模为新建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座,存栏优质肉羊10000头。主要建设内容有:羊舍及附属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

工程总占地4.9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


石方挖方总量0.9m3,填方总量0.9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52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9.9万元。工程计划于2018年8月开工,2019年7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方案编制内容较全面,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预测、防治分区、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等编制内容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地貌为缓坡丘陵,植被为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风力侵蚀为主。

四、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可行,内容全面,预测范围和时段基本合理。同意施工期作为控制水土流失重点时段。经预测,本工程扰动地表总面积4.9公顷,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267.88吨,新增水土流失量136.52吨。

五、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8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4.9公顷,直接影响区0.18公顷。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0%,土壤流失控制比0.7,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5%。

六、同意按项目建设时序、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及项目主体工程布局,将项目区划分为办公及附属设施区、羊舍区2个防治分区。根据水土流失量的预测结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为羊舍区,防治重点时段在施工期。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措施体系以及各防治分区中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内容和相应的工程量。

(一)办公及附属设施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0.61hm2,人工土地整治0.15h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227个,造林种草0.15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0.10hm2

(二)羊舍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1.01hm2,人工土地整治0.13h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212个,造林种草0.13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0.10hm2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29.5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26万元,植物措施3.99万元,临时措施0.52元,基本预备费0.77万元,独立费用8.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90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将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纳入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落实资金和施工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得到落实。

(二 )定期向灵武市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外购砂石料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灵武市水务局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灵武市水务局。

十、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向灵武市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此函。

 

 

                                                灵武市水务局

                      2018年1010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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