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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水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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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武市水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

规范公开重点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开放日、业务工作动态等常态化信息。2023年通过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工作3条,领导信息3条,部门文件3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农村饮水安全1条,河长制工作2条,公示公告98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2条,活动公告6条,实施情况6条,意见征求及反馈4条,部门新闻动态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务局工作实际,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开放日、水土保持、河湖治理、水权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高标准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程序,完善信息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武市水务局官方微博、单位公开栏进行信息对外公开发布,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做到信息发布准确。2023年灵武市水务局官方微博积极转发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水利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共发布信息92条,微博关注数达到1531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灵武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起草印发《灵武市水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业务站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了解和掌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结合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提高公开质量。三是依托“灵武市水务局”官方微博及“政府开放日”等载体,大力宣传水务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提高水行政工作知名度,不断推进水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灵武市水务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灵武市水务局联系(地址:灵武市西平路142号;邮编:750400;联系电话:0951-4021702;电子邮箱:lwswj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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