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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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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灵武市统计局全面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一是2022年度我局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政府开放日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概况信息3条、部门文件4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4条、重点工作3条、预决算公开1条、经济和社会统计2条。二是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完成《灵武市统计年鉴》《统计专报》《灵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校对、发布工作。三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全市统计快报1-3期,公开《灵武市统计年鉴(2020)》等,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直观便捷的数据查询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有序管理政府信息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做好统计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列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展日常检查,确保公开内容无误、更新及时。四是修订并实时更新《灵武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社会公众更好地获得统计信息帮助提供指引。密切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依托灵武市政府网站、固定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产品、经济运行数据解读。

(四)稳步推进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维护更新部门信息、统计信息、经济发展栏目,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灵武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加大公开力度,推进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准化目录进行再优化再细化,推进标准成果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严格贯彻落实《灵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灵武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其他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对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统计领域的政策措施进行深入宣传解读,通过各类宣讲活动,主动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讲解政府政策,公开政府信息,做出服务承诺,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也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二)本机关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武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80号灵武市统计局,电话0951-4022072电子邮箱nxlw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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