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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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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发布《灵武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武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按月、季、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数据以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成果,及时通报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效,做到月度数据及时公布、跟进解读,年度数据及时上网。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17条政务信息,其中:政府开放日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概况信息2条、部门文件1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条、重点工作1条、预决算公开2条、经济和社会统计1、行政权力运行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双随机、一公开”1二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做好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开服务指南编制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完成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在线咨询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按时办结2件,办结及时率达到100%。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联系咨询者进行详细解答。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严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做到发布程序规范,严格保密审查,防止信息泄密,确保工作流程严格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灵武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网站公开专栏。针对信息公开年报、隐私保障等方面,对错敏字、敏感信息、网站标签、无效链接等,进行常态化自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统计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通过集体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政策规定要求,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职工平时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市委网信办监测反馈的问题,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仍存在部分统计数据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精准发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聚焦统计职能职责,以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载体,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主动公开信息,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三是常态化自查网站栏目是否更新、信息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齐全、互动回应是否及时等,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武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80号灵武市统计局,电话0951-4022072电子邮箱nxlw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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