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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9/2021-0027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30
责任部门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医疗卫生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2021年灵武市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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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

二、监督抽查对象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抽查辖区医院(含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共5类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为 12%,具体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下达的抽查任务清单。

(二)采供血机构。抽查辖区一般血站、单采  站,抽查比例为 100%。

(三)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抽查辖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抽取比例为 100%。

三、 监督抽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监督。

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规范开展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

(二)采供血机构监督。

1.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检查资质情况、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供应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2.单采站。检查单采站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情况、检测与采集情况、储存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三)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检查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机构和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制度建立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 4 月)。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统一检查标准;要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血站、单采站、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10 月)。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统筹开展区内“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1年 11 月)。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银川市卫生监督所

附表:1.2021年医疗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医疗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1年采供血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年采供血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5.2021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表

      6.2021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

汇总表

                                               灵武市卫生监督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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