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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1-08-03
来源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解读单位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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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及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及持续时间,最大限度控制和减缓重污染天气危害,根据《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灵武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预案编制修订进度的通知》(灵应急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在对《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灵政发〔2016〕136号)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制定《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银川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

三、重点内容

(一)总则

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及关系、工作原则上做了明确说明;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信息公开分级预警的工作原则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从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两个方面做了规定,重点是建立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及明确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市政府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级负责。

(三)预警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发布的预测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四)应急响应(本预案的核心内容)。

该部分从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应急中止、应急督导和区域应急联动等方面了说明应急响应措施,从三个级别的预警响应(从轻到重,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方面,分别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响应措施统一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是重中之重,从“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三大方面制定了具体减排举措。

(五)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

从信息发布、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方面做了规定。明确信息发布途径、信息报送时间和内容及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的总结评估内容。

(六)应急保障

从人力、资金、物资、通信等个方面,做了相应的保障性规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物资和通讯保障要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求配套。

(七)预案管理。

从宣传培训、预案演练、责任与奖罚做了明确说明。要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对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11月14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灵政办发〔2016〕136号)自行废止

本预案由灵武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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