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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1-10-08
来源 灵武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灵武市民政局

《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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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搭建培育孵化平台,加大社团培育,2021年9月8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总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民政局《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0〕8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0〕7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民规发〔2018〕10号)、《灵武市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制定过程

按照《灵武市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积极学习借鉴中卫市、石嘴山市、银川市兴庆区等周边市县区经验做法,拟定了《灵武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案》,在反复征求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按要求修改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

三、工作目标

坚持实体运作、资源共享、政府主导、需求导向原则,秉承“发掘社会组织人才、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推动社会正向变化”理念,力争三年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社会组织能力培训中心、社工人才队伍支持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运营中心,打造区域社会组织发展和社会创新良性发展圈。力争每年基地入驻孵化初创社会组织6家,每年孵化各类(备案类)社会组织15个,开展社会组织培训10期,培训社工人员500人次,为社会组织提供各类咨询服务20期,实施公益服务项目12个,提升发展社会组织6家,至少打造2家品牌型社会组织。

四、主要任务

(一)主要功能。

1.党建引领示范。建立灵武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咨询与政策宣讲、党组织成立与引导、党建活动开展指导,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双孵化。

2.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通过入壳孵化模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规范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3.社工人才培训基地。开展社工人才交流、学习、培训、就业辅导等服务,培养专业化社工人才,为社工人才和志愿者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和载体,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

4.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

5.公益服务项目支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设置策划、申报组织、执行督导等工作,强化入驻培育组织的项目实施能力,并对入驻培育组织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进行跟踪督导。

6.信息交流与成果建设。编制孵化基地简讯,建立社会组织信息交流平台,公布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发布社会组织年检、审计、评估、活动及诚信自律等信息,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无缝对接。展示全市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及公益项目实施成果,为全市社会组织树精品、创品牌提供平台。

7.公益资源供需对接。链接资源,促进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平台,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对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配置,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  

8.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集中发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或备案指导与初审、年检、评估、监管、信用信息代码系统、法人库系统管理及业务办理等。

9.社团治理、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中枢机构。依托孵化基地,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建设。成立灵武市社会工作督导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开展社工继续教育、专业督导等服务,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二)服务内容。

1.专项服务。通过聘请社工及专家,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在项目申报、项目策划、活动举办、财务托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检等方面给予协助。

2.硬件服务。对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免费办公、会议场地、电话网络等一般办公场所需要的基础服务设施设备,并维护场地管理。

3.小额公益服务项目资助。资助已入驻孵化基地、发展较好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于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社会捐赠、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和其它合理合法资金来源。

4.运行及发展服务。结合入驻孵化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组织进行发展现状评估,并针对财务、团队、服务设计、功能定位、发展模式及发展规划、日常运行等进行引导推动。

五、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鉴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专业性、示范性功能作用,民政部门难以承担孵化基地运营工作的实际,借鉴区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引进区内具有专业背景、培育经验丰富的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孵化基地。运营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为期三年。一是探索发展期(2021 年10月1日—2022年9月底):重点实现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功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功能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功能3项基本功能和开展“琢玉计划”进行社会工作者培训1项常态化工作。二是强化发展期(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底):重点在实现基地3个基本功能和1个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公益慈善传播功能和社会公益资源交易功能。三是巩固成熟期(2023 年10月1日—2024年9月底):重点在基地5个基本功能和1个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公益智库功能,同时期探索创建公益创投基金功能。

本方案由灵武市民政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021566、4024260

邮箱:nxlwmzj@163.com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 8:30-12:00  14:00-18:00(冬季);8:30-12:00  14:30-18:3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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