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宁残联发〔2020〕15号)、《灵武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20〕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组织建设,扩大残疾人联系面和服务面,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高质量服务残疾人为目标,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灵武市残联组织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两级组织体系全覆盖,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残联组织专职委员,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和关爱帮扶等制度,全面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市级残联组织建设;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加强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4个方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部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职责,逐级分解任务,确定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目标、重点内容和推进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对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指导,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意见,加强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四、保障措施
将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全面保障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各项经费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残联组织人员配备、活动经费保障,确保两级残联组织实体化运行。
本方案由灵武市残联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029130
邮箱:lingwucl@163.com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冬季)
8:30-12:00 14:30-18:30(夏季)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