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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7-25
来源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解读单位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字解读:《灵武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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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灵武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灵政规发〔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该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予以解读。

一、《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激发旅游业发展活力,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根据《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规发〔2022〕4号)、《银川市关于扎实做好“四保两稳一促”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方案》(银党办〔2022〕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文旅广局牵头起草了《灵武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征求了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意见,并提交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于202346日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经十八届人民政府39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经六届市委第72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扶持奖补政策措施、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四章奖励审核、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及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并视旅游收入情况逐年增加。

第二章:扶持奖补政策措施。明确奖补的范畴、奖补项目、奖补金额等。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文化旅游活动、“引客入灵”等15项活动进行扶持奖补,奖补期限以本办法规定的试行期内已完成申报评定或试行期内已完成申报暂未评定且在次年公布评定结果为准一是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3A、2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50万元。二是评定的国家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宾馆、连锁主题酒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三是新改建的旅游厕所经验收达到I、Ⅱ类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6万元、4万元四是各乡镇、行政村等涉旅企业新编制的旅游规划经专家评审、印发,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五是对发展乡村旅游综合体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在经自治区评定相应等级后,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0万元、20万元。六是新改建的乡村旅游民宿客栈等,被评定为甲级、乙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20万元、10万元。七是对旅游企业新建房车营地、露营基地、星空营地,在灵武从事经营旅游项目且实际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总投资给予一次性补助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八是对新评定的自治区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15万元、10万元、5万元。九是对新评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特色旅游乡镇、特色旅游村、美丽休闲乡村,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0万元、15万元。十是对新评定的国家、自治区级特色旅游街区,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50万元、30万元。十一是具有灵武特色的文创产品获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旅游及相关部门奖项的,给予相应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十二是荣获全国、自治区、银川市优秀导游称号个人及所在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十三是对参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文旅部门统一组织的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的旅游企业,分别按展位费的50%、40%、30%的标准给予补助。十四是各乡镇、文旅企业等策划举办的文化旅游节会、赛事等活动,根据综合效益评估,给予扶持奖补。十五是对“引客入灵”文旅企业按照过夜游、研学游、大型团队游、专列游等按人次和时间给予相应奖补,累计奖励最高额度80万元

第三章:申报程序。明确各项奖补政策措施申报程序及需要提交的印证材料。对申请规划、项目、活动类奖补资金需在实施前提前报备市文旅广局。对评星定级、奖项类资金奖补无需提前备案。

第四章:奖励审核。明确由市文旅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奖补政策措施申请资料的受理、初审及真实性认定,形成审核意见并在灵武市政府网站、美丽灵武、灵武文旅微信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由市文旅广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同时明确取消申报单位申请兑现奖补政策的5种情形。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有效期限,即本办法自2023

年71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同时废止2020年10月27日印发的《灵武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灵党办〔2020〕29号)文件。


本办法由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510929、

邮箱:lwwhlygd@163.com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8:30-12:00  14:30-18:30(夏季);8:30-12:0014:00-18:00(冬季)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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