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结合灵武市畜禽养殖规划,制定《灵武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等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灵武市区域概况及畜禽养殖现状。畜禽养殖品种以奶牛、肉牛养殖为主,发展势头良好。但羊产业效益逐渐下降,猪产业面临养殖挑战,其他家禽产业发展平稳。
(二)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以P计折合猪当量核算至2025年,灵武市畜禽养殖存栏量约为255.2万头,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约为438.6万头,即灵武市“十四五”末的发展余量约为183.4万头。
按照土地承载能力和有机肥需求,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机融合,实行以地定畜,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粪污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三)重点工程。包括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项目、优思克(宁夏)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畜禽病死尸集中处理和畜禽污水集中处理等重点工程,总投资36106.55万元。
(四)其他。明确方案执行时间以及功能区调整相关事宜。
本规划由灵武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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