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鼓励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灵武市(巡游)出租汽车投放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三、主要内容
遵循“总量控制、动态平衡、依法依规、保持稳定”的原则,新增投放出租汽车130辆。投放企业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市具有出租汽车经营资质的4家客运企业,经营期限8年。新增投放出租车由企业全资购置车辆,面向社会发包经营,且需安装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计价、顶灯等附属设施,做到“八统一”。实施配套充电桩建设、推进网巡一体化运营、持续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四项保障措施,满足新增投放出租车运营需要,提升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主动性,提高出租车响应率和载客率,构建健康运营秩序,保障出租客运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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