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不断丰富壮大“1535”生态经济体系,推动我市工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对本方案进行修订。
二、编制依据
《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推广借鉴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函》(宁发改区域函〔2024〕110号)。
三、主要内容
(一)评价方法。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指标、指标权重、指标基准值、综合得分计算、加减分、评价结果分类7个方面内容。
(二)评价结果运用。包括强化分类施策和优化要素配置2个方面。
(三)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基础工作、确保公正公开、加强宣传指导5个方面内容。
(四)其他事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每年实施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对企业实行A类企业评选“一票否决”。
本方案由灵武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灵武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0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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