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路海霞任灵武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璐任灵武市审计局副局长;
何丽任灵武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柄儒任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雍哲聘任灵武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站站长;
蔡衡聘任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所所长;
黄志浩任市公安局崇兴派出所所长;
文武魁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张子龙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母少华任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副所长;
杜春鑫任灵武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免去王雄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静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武农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马丽萍灵武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俊云市公安局崇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生学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金鑫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解聘李治海房屋管理所所长职务;
解聘杜春鑫灵武市郝家桥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刘璐、何丽、雍哲、蔡衡、文武魁、张子龙、母少华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市政府党组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杜春鑫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12月7日起计算;陈柄儒同志挂职期至2024年12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