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各有关单位:
《灵武市用水权收储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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