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54W/2024-000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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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要求,经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3次(2023年第22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决定:
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5〕21号)
(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6〕140号)
(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财”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06〕82号)
(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绿色食品原料灵武长枣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07〕180号)
(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2〕76号)
(六)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规划区燃煤污染的通告(灵政发〔2018〕84号)
(七)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物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19〕1号)
(八)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临时救助办法(修订)》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0〕5号)
(九)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执行方案(试行)》《灵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规发〔2022〕1号)
(十)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2〕1号)
(十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2〕2号)
(十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规发〔2023〕1号)
(十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灵武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3〕1号)
(十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基层水利服务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规发〔2023〕2号)
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养殖基地养殖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0〕3号)
(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奶牛贷款补栏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1号)
(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文化旅游美食城(商贸广场)业态聚集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5号)
(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6号)
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鼠疫疫情控制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01〕31号)
(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5〕32号)
(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发〔2015〕120号)
(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发〔2016〕136号)
(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灵政发〔2016〕10号)
(六)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8〕209号)
(七)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19〕2号)
(八)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金融支持若干意见》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0〕2号)
(九)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养殖企业“四色”分类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0〕4号)
(十)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2号)
(十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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