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人民政府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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