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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54W/2022-0016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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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名 称: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外出务工人员“铁杆庄稼保”与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图文解读: |
一图读懂《灵武市外出务工人员“铁杆庄稼保”与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外出务工人员“铁杆庄稼保”与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外出务工人员“铁杆庄稼保”与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统筹做好“铁杆庄稼保”与城乡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铁杆庄稼保”补贴对象为我市农村户籍外出务工人员或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象为我市城镇户籍外出务工人员或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已享受其他部门“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的个人不再重复享受。
二、补贴期限
自购买保险之日起一年内,每名农村户籍外出务工人员可享受一次“铁杆庄稼保”补贴,每名城镇户籍外出务工人员可享受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两种保险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三、主要内容
(一)保障责任。“铁杆庄稼保”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为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和意外伤害医疗,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害伤残赔付金额分别不超过26万元,保费共计50元;意外伤害医疗赔付金额不超过6000元,保费15元。
(二)保费标准。每名农村户籍外出务工人员购买65元保险,其中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35元,灵武市财政补贴15元,个人承担15元。每名城镇户籍外出务工人员购买65元保险,其中灵武市财政补贴50元,个人承担15元。
(三)赔付条件。转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和医疗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因个人违法违规造成身故、伤残和医疗的,不在赔付之列(具体情况以公、检、法机关相关责任认定为依据)。
(四)赔付标准。对于意外伤害身故的,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予赔付;对于意外伤害致残的,经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执行),由保险机构按照第一年给付50%保险金额,剩余金额分10年每年等额支付;对于意外伤害医疗的,由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给予赔付。
(五)报销流程。按照个人自愿和先保后补的原则,转移就业人员个人或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在确定的商业保险公司先购买65元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外出务工。兑现补助资金时,由转移就业人员或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持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缴费单、务工单位工资流水(至少三个月及以上)或务工证明及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号等材料到保险公司申请补贴资金。人社局依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将“铁杆庄稼保”50元/人(其中35元为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15元为灵武市财政资金)政府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50元/人(均为灵武市财政资金)政府补贴一次性分别打入保险公司账号,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六)承保单位。“铁杆庄稼保”已通过银川市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公司承保。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采购所确定的保险公司承保。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融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平台等媒体优势,广泛宣传,力促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应保尽保,切实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与承保单位对接参保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做好政策执行,督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网格员、帮扶责任人入户时落实参保情况。
(三)加强信息审核。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意外伤害保险和“铁杆庄稼保”参保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审核,杜绝重复参保、重复享受政府资金补贴。参保后发现有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情况,将一律予以追缴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