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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2-0025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6-14
责任部门: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6-14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灵武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灵武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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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22年我市一季度固废产生量为362.68万吨,利用量为159.94万吨,综合利用率仅为44.1%,与银川市下达目标任务相差2.9个百分点。目前,我市固废产量占银川市总量近90%,占自治区总量20%,废总量大、利用途径单一、技术层次不高、外运成本高、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成为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提高我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银川市下达指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效推动灵武市一般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变废为宝,进一步强化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的全方位监管,规范利用处置渠道,全面提升我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加大粉煤灰外运外销利用力度,加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22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47%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科学制定并下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指标,压实企业责任,建立固废利用工作台帐,健全全过程监管制度,量化分解并严格督促落实重点产废企业固废利用指标任务,倒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银川高新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二)从源头严控一般工业固废减量。严格落实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严格管控渣场、堆场用地审批并配套制定阶梯收费政策。对新建年产一般工业固废5000吨以上工业项目,项目环评报告必须明确固废综合利用措施和途径,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否则不予核准、备案、批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审批局、银川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

(三)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利用、贮存、处置的监督管理。积极对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固废利用数据规范纳入系统,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废产出、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定期核查企业填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的一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防止企业瞒报、虚报和漏报。

责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四)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加快推动煤矸石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土地复垦”技术,持续推进双马、银星二号矿、红柳、任家庄、银星煤业等煤矸石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建成运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局、市工信局

(五)推进粉煤灰实现规模化外运。借鉴鸳鸯湖电厂粉煤灰资源化外运经验,推广工业固废“公铁”联运区域协调模式,积极与国能宁夏电力公司开展合作,对接甘肃、四川、西藏等省区重点工程,不断拓展市场空间,鼓励国能灵武电厂、国能浙能等产废企业通过银川中外运、新华物流等物流公司,开展粉煤灰外运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加大重点领域利废力度。广泛推行绿色建材固废利用致力于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煤矸石、污泥等工业固废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加强落实《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在公路、高铁、桥梁施工等方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进一步提高粉煤灰使用比率。积极对接污泥利用企业,协调指导金科环境、亿美生物2家企业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

(七)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加快推进马家滩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工作及固废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实施,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利废能力强、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升固废综合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银川高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将目标压实到重点产废企业并加强日常监督和目标约束。

(二)加强监督预警。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内容,市工信局与生态环境局牵头督查企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优惠政策,总结推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请各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负责人,每月28日前向市工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联系人:杨卉

联系电话:4038726  

邮箱:lwsg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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