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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54W/2026-001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 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 名 称: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6年PM2.5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2026年PM2.5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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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26年PM2.5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完成2026年自治区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考核目标任务,根据《银川市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细化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统筹工业源、移动源、面源协同治理,深入开展PM2.5专项攻坚行动。从严管控涉气污染源,加快实施大气治理项目落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浓度,确保PM2.5平均浓度稳步下降,重污染天气动态清零,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持续向好。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强化工业源污染整治。紧盯18家重点涉气企业,强化全过程监管,压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从严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持续压降工业源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规建部、市工信局)
(二)实施大气治理项目。督促实施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和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储煤棚建设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积极引导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麦垛山煤矿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对5台125蒸吨燃煤供热锅炉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助推空气质量改善。(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规建部、市工信局)
(三)强化散煤使用整治。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检查力度,持续巩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成效,防止散煤复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压实清洁煤配送机构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质达标。(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四)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大宗货物企业清洁运输比例,对清洁运输比例未达到73%的企业强化督导帮扶。加快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农用机械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冒黑烟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
加快推进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强化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大户新能源化替代。加大对大型施工工地进出机械检查力度,杜绝未编码登记、冒黑烟及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投入使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投局、住建局)
(五)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对建城区汽修行业实施全面排查整治,确保调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清洗、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汽车零部件等工序密闭作业,配套废气治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置VOCs废气,及时更换活性炭等吸附材料,规范喷漆作业标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全面梳理储油库、加油站数量,2026年7月底前完成一轮油气回收全覆盖检查。开展夏秋季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对超标行为依法处罚。督促建城区内加油站严格落实错峰装卸油、错时加油等要求,强化油气回收治理,切实加强成品油零售领域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商投局、生态环境分局)
(六)强化扬尘污染整治。做好施工扬尘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建筑、道路施工和拆迁工地等扬尘源,严格落实工地“六个标准化”要求。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对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开展日常养护巡查,不断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主城区道路和国、省干道每日清洗保洁频次增加2次,2026年底建成区清扫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谁使用谁治理、谁管辖谁监管”的原则,对裸地、堆场进行排查建档,对城区裸露地面、裸露停车场,及时采取硬化维修、绿化、透水铺装、洒水等措施,避免带泥上路、风过尘起。(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七)强化面源污染整治。严格落实《银川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偷烧、抢烧等违规行为监管力度。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秋收期间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扑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严格落实《加强灵武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禁放区内全年禁止任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婚丧嫁娶活动除外)。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运输、寄递、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宣传管控,倡导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办)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要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督促餐饮门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依法查处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安装未使用、使用超期未达标、安装位置不合理等行为,确保油烟排放达标。(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及责任人。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化日常调度预警,攻坚期间每日发出空气质量预警提示,每周调度各部门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目标或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部门下发预警函或进行通报,做到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灵武市2026年PM2.5攻坚任务清单(见附件),并于每周四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wshbj2010@163.com)。
附件:灵武市2026年PM2.5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 灵武市2026年PM2.5攻坚任务清单 | |||||
序号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推进情况 | 备注 |
1 | 紧盯18家重点涉气企业,强化全过程监管,压实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力度。引导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从严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持续压降工业源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 生态环境分局 |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规建部、工信局 | ||
2 | 督促实施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和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储煤棚建设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积极引导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麦垛山煤矿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对5台125蒸吨燃煤供热锅炉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助推空气质量改善。 | 生态环境分局 |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规建部、市工信局 | ||
3 |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检查力度,持续巩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成效,防止散煤复烧。 | 市住建局 | 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 | ||
4 | 压实清洁煤配送机构质量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质达标。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街道办 | ||
5 | 加快国三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农用机械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联合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冒黑烟等问题。 |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 | |||
6 | 持续提升大宗货物企业清洁运输比例,对清洁运输比例未达到73%的企业强化督导帮扶。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7 | 加快推进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强化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大户新能源化替代。加大对大型施工工地进出机械检查力度,杜绝未编码登记、冒黑烟及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投入使用。 | 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 | 市商投局、住建局 | ||
8 | 对建城区汽修行业实施全面排查,确保调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清洗、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汽车零部件等工序密闭作业,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置VOCs废气,及时更换活性炭等吸附材料,规范喷漆作业标准。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 ||
9 | 全面梳理储油库、加油站数量,2026年7月中旬前完成一轮油气回收全覆盖检查。开展夏秋季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对超标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建城区内加油站严格落实错峰装卸油、错时加油等要求,强化油气回收治理,切实加强成品油零售领域环境保护。 | 生态环境分局、商投局 | |||
10 | 做好施工扬尘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建筑、道路施工和拆迁工地等扬尘源,严格落实工地“六个标准化”要求。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对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
11 | 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开展日常养护巡查,不断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主城区道路和国、省干道每日清洗保洁频次增加2次,2026年底建成区清扫率达到80%。 | 市综合执法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12 | 按照“谁使用谁治理、谁管辖谁监管”的原则,对裸地、堆场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硬化维修、绿化、透水铺装、洒水等措施,避免带泥上路、风过尘起。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 ||
13 | 严格落实《银川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偷烧、抢烧等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秋收期间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扑灭。 | 市农业农村局 | 综合执法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 | ||
14 | 严格落实《加强灵武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禁放区内全年禁止任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婚丧嫁娶活动除外)。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运输、寄递、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宣传管控,倡导文明绿色生活方式。 | 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 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办 | ||
15 |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要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督促餐饮门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依法查处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安装未使用、使用超期未达标、安装位置不合理等行为,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 市综合执法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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