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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6-0014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8-28
责任部门:灵武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6-08-28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灵武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27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灵武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提高供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土地市场调控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为目标,科学合理安排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要素供给质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民生福址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国土开发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以当前土地供应能力为基础,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二)坚持综合平衡原则。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和土地市场需求状况,综合协调确定供应计划。土地供应须以合理有效需求为导向,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工程用地供给。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三)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录》,不对禁止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项目供地;精准匹配发展诉求,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城镇配套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持续推动土地利用模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型,构建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土地利用格局。

(四)坚持区域统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依据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原则,统筹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化解各类用地冲突,理顺区域用地供需关系;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布局,足额保障城乡保障性住房、社会民生事业项目用地,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依据近年来全市土地需求总量变化情况,确定2026年各类用地供应总量1832.4662公顷(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项规模如下:

商业服务业用地约10.2公顷;工矿用地约1394公顷;仓储用地约19公顷;住宅用地57.266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约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21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2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公顷;特殊用地约42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1.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

为足额保障各类保障性住房落地建设,计划供应44.3704公顷保障性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住房12.7936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24.1241公顷,公共租赁住宅用地7.4527公顷。(详见附件23)。

2.商品住房供应计划

综合城市居住需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要求,计划出让商住用地约12.8958公顷。(详见附件23)。

、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发挥区域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导向作用,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坚持各类用地供应有保有压原则,持续培育高端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类用地供给,优先保障交通、市政公用设施落地,推行基础设施先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2.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特色。优先保障自治区、银川市及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供给,全力支持科创企业、特色产业集聚区落地配套用地需求。

3.均衡配置住房用地规模,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适度平衡商住用地供应,减小土地市场竞争程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适度稳定商业服务业用地供给规模,为现代服务业扩容提质预留发展空间。

(二)优化空间布局

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格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有序,统筹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杜绝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总体要求,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用地服务、常态化监督管控,同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

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控增逼存,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的情况下,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进一步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消化盘活存量土地相挂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严守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耕地保有量管控指标,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

3.通过调控土地供应规模、分类配置不同用途土地调节市场供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土地供给源头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城镇人口向城区集中、居民住宅向成熟社区集中,合理管控各类项目用地规模。

4.从严把控项目供地准入关口。从严把控项目供地准入关口。建设单位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科学比选选址,严格按照建设规模、用地定额标准核定用地面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超出用地定额、集约指标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开竣工时限等刚性管控指标;对未达集约利用标准、逾期未开工竣工的用地主体,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持续完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等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应机制

、其他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对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确定的临时重大项目和急需建设项目,我市将根据国家规定和市政府要求,按季度追加土地供应指标,并及时对外另行公布。


附件:1.灵武市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灵武市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灵武市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