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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54W/2026-001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05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政法委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
| 名 称: |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聪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杨聪、杨杰、苏晨阳、郝家宝、冯斌、刘国兴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共奖励人民币2万元。
希望以上同志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扶危济困、守望相助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担当、一往无前的忘我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全市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杨聪等6名同志英勇事迹,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努力塑造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灵武、法治灵武汇聚磅礴的正能量。
附件:杨聪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杨聪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2026年3月9日17时10分许,灵武市新区水系灵州大道景观桥附近,一名老人与其不到两岁的孙子意外双双落水。岸边路人冯斌第一时间赶到湖边,但因缺乏施救工具,救援难以开展。危急时刻,在附近垂钓的杨聪、杨杰、苏晨阳、郝家宝4人挺身而出,用手中的鱼竿和鱼线尝试救援,却因鱼竿和鱼线不够坚固,被湖中老人拽裂。此时,孩子已经出现呛水症状,老人也逐渐体力不支,只能在水中拼尽全力将怀中的孙子高高托起。千钧一发之际,杨聪迅速调整救援思路,在岸边绿化带中找到一根约四米长的废弃滴灌软管抛给水中的老人。随后在杨聪、杨杰、苏晨阳、郝家宝、冯斌、刘国兴的合力救援下,爷孙二人被营救上岸,因救援及时,爷孙二人身体无恙。此次救援中,杨聪等6名同志在自身水性不佳的情况下,没有盲目冒险下水,临危不惧、沉着应对,选择科学有效的方式施救,凭借勇气与智慧成功挽救了两条生命,他们见义勇为、互帮互助的善举引起了市民、网民的广泛好评,并获央视新闻的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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