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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4/2018-89681 文  号 灵建字〔2018〕1号 生成日期 2018-11-02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8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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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刚代表:

胡志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园艺场小微公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该项目由园艺场实施。


联系人:薛杨             联系电话:15809585519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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