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和房屋租赁市场,保障房屋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起草了《灵武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和《灵武市房屋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拟推行使用。现面向社会公众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灵芝 联系电话:0951-4038785
邮箱:lwfgj2007@163.com
附件:1.灵武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2.灵武市房屋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