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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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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发布各项工作信息。2025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条,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预决算、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开放日等多个方面,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9件,涉及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及物业服务等方面,均已依法依规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抓手。工作中,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的工作原则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专人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站室所,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信息来源、公开栏目等关键要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更新完善栏目内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除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之外,还通过“灵武建设”“灵武房管”新浪微博、“灵武住建”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发布住建领域工作动态,公开重点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公开,有效增强干群沟通互动,提升公开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202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上还存在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压实各站所室主体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定期自查,动态更新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及时提醒督办,对信息公开全流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快公开。二是加大审核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严把内容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严格落实《灵武市2025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围绕完善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夯实政府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府公开,确保政府公开工作公开、透明、准确

2.我局202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4.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鼓楼西500米,电话0951-4021656,电子邮箱:nxlwsz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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