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对灵武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章程备案作出批复决定。现将灵武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结果予以公示。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信息表
请选择需办理的事项: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变更法人、住所、业务范围、章程备案 | |||
单位名称 | 灵武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640181MJX262093U | ||
变更事项 |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新民变更为王昊; 二、住所变更:住所由灵武市花雨湖滨商业街东S14-3变更为灵武市安享综合福利院幸福楼营业房; 三、业务范围变更:业务范围由组织会员开展家庭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日用百货配送,养老护理,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等服务;建设管理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平台,劳动力市场;为会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价格,监督服务质量,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担政府部门的其他服务项目变更为宣传贯彻家庭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行业相关服务,交流,活动,培训,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价格,监督服务质量,引导规范家政市场秩序;组织会员开展家庭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日用百货配送,养老护理,日间照料等相关家政服务;建设管理家庭服务业基地,信息化平台,社区家政服务网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担政府部门的其他服务项目。 四、章程备案:本次章程修订对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作全章修改;对第二章业务范围原第七条(新版标注为第八条)作全章修改;对第三章会员原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作全章修改,含条款增删;对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原第十五条至第三十四条作全章修改,新版将该章拆分为会员大会,理事会,负责人,监事会四部分;对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原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三条作全章修改,新版将其整合至内部管理章节;对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原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作全章修改;对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原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条作全章修改:对第八章附则原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作全章修改。同时,本次修订新增内部管理(含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资产管理使用原则),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党建工作三个章节。 | ||
业务主管单位 |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 变更时间 | 2026.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