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法治行政意识,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注重用法治思维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局党组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二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将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2024年,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部政策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政策法规18次,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转化为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四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
(二)强化法规宣传,树牢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抓好社会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体矩阵作用,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政策解读、公益教育、警示教育工作,全面拓展法治宣传工作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辖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知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网格化宣传,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要点,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优势,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将党的退役军人政策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知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入户,特别是将有关内容送到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中,不断提升依法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形成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法律意识;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军营活动。结合实际,通过开展法制讲座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法律服务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等活动,不断提高部队官兵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五是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依托灵武烈士陵园,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缅怀纪念活动,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英烈保护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工作规范化。一是依法规范履职。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准则,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治事,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特别是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定范围和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三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以全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目标, 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水平,选派优秀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按时准确兑付退役军人定期定量抚恤补贴等行政给付资金。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在重要决策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退役军人系统职能发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任务落实2024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4件。同时,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件处理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证政策法规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六是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程序,圆满完成2024年度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强化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与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制;三是自觉接受全面监督。主动公布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有关职能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4年,本单位没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一是深入谋划部署,确保责任到位。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重大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强化职能发挥。着力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紧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线,把平等、保护原则贯彻到各个环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有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任务落实。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人才队伍储能不足。我局比较缺乏法律专业人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群众要求尚有差距。
(二)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当前退役军人领域实践不断发展变化,涉军退领域的法律规范持续更新,对普法宣传活动的灵活度和实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创新我局普法宣传工作的思维与举措。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单位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实现对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全覆盖轮训,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知法懂法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传统的法治宣传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不断创新普法模式,重点推动新修订、新实施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进军营、进学校、进社区等学习宣传活动效果,营造全市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保障法治工作提质增效。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系统内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将退役军人工作与法治政府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