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持续弘扬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现按每户500元标准为我市728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家属、复员干部、军转干部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八一”慰问金,共计36.4万元。
附件:1.2024年“八一”慰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汇总表及花名册
2.2024年“八一”慰问其他优抚对象汇总表及花名册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30日
索 引 号 | 11640112MB1648036F/2024-00083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30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优抚安置 |
所属“五公开” |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