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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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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进一步组织完善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全面宣传灵武市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参保企业和人民群众。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职责,主动公开业务工作、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52件,未出现泄密、重大错误等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在政府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规范管理情况。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将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纳入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及时公开各类主动公开文件,增强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落实落细《灵武市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推动多形式多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为第一平台,同时,通过公开栏、宣传横幅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将局各科室工作职能、领导干部职责等在公开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2023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灵武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还需提升。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仍显不足,公开形式内容存在单一化、表面化等问题。下一步,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多种方式,针对性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12345”工单办理等专题培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医疗保障政策专业性强,与群众就医报销密切相关,但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的知晓率、理解度还不够高,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要持续加强。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评估参保群众呼声较高的医保问题、建议,采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周末讲坛、专题宣传会议、集中宣传月等信息发布方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提升市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对政务公开领导。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积极谋划2023年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将公开工作纳入医保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核。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落细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落实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了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按时查看政府网站栏目并及时更新,以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个栏目为重点,及时公示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保险服务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及基金收支情况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医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服务对象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开放度,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医疗保障网上“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介绍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工作情况、“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市创建等医疗保障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关心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人民群众展示了2022年医疗保障创新亮点,持续深化公众参与和监督医保工作。

(二)本机关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镇河路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楼,电话:3935722,电子邮箱:lwsylb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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